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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资管新规落地后私募基金的业务合规及产品设计实务精讲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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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资管新规落地后私募基金的业务合规及产品设计实务精讲班”的通知

商会学字[2019] 31 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金融机构财税专业人员的培养,满足行业发展需求,为企业提供更多高素质专业人才,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将举办“资管新规落地后私募基金的业务合规及产品设计实务精讲班”。通过培训考核的学员,我学会将颁发结业证书,该培训由北京四季讲堂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办。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2019年12月11日--13日(11日全天报到) 

地点:上海市

二、培训对象

私募、证券、投资公司、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商业银行、外资银行、财务公司、保险公司、资融资租赁公司、金融控股集团、担保公司、财富管理公司、保理公司、理财公司、金融机构的财务会计、税务、风险和产品部相关人员等。

  三、培训内容

(一)资管新规落地后私募基金的法律适用问题

1.私募基金的监管历程及目前的监管体系

2.资管行业的上位法探讨

3.私募基金与资管新规的适用范围

(二)资管新规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的冲击

1.机构监管还是功能监管/行为监管: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的适用性问题

2.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分类的影响

3.对私募基金非标债权投资的影响

4.对私募基金结构化分级、杠杆比例的影响

5.对套嵌式私募基金的影响

6.对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影响

7.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要强制提取风险准备金

8.对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与备案的影响

9.颁布实施后,对私募基金存量业务的影响

10.私募基金“非标转标”的必要性及可能性展望

(三)资管新规“除外情形”在私募基金产品设计中的运用

1.财产权信托嵌套私募基金

2.创业投资基金嵌套其他私募资管产品

3.政府出资产业基金嵌套其他私募资管产品

4.ABS产品与私募基金的对接

(四)资管新规下私募基金产品及交易结构设计热点解析

1.私募基金的结构化设计及差额补足、远期回购的合规、有效性分析

2.私募基金的开放或封闭设计

3.银监会、基金业协会及资管新规对私募基金非标债权投资的限制

4.私募基金受让非借贷性质资产

5.私募基金的不良信贷资产投资

6.私募基金的“股+债”投资

7.私募基金的可转债投资

8.私募基金的股东借款

9.私募基金的“明股实债”投资

(六)私募资管产品传统交易结构案例解析及资管新规对其的冲击及改造

   案例一:资管产品套嵌产业并购基金

1.券商PE子公司对外投资限制及整改现状;

2.QFLP基金的设立及运作要点;

3.保险资金间接股权投资合规要点;

4.银行理财资金投资产业基金合规要点;

5.产业基金的分级设计及杠杆比例;

6.差额补足及远期回购的合规及效力分析;

7.多层套嵌问题;

8.基金的“股+债”投资方式限制及前景;

9.新规视角下本项目涉及的资管产品分类;

   案例二:保险资金参与政府出资产业基金

    1.国有企业担任GP问题

    2.保险资金间接股权投资对基金管理人的要求

    3.FOF结构下子基金管理人资质的法律适用问题

    4.保险资金对所投产业的要求

    5.保险资金所投项目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关联关系审查

  6.对优先级进行差额补足以及劣后级先承担亏损等交易安排的合规性分析

   案例三:热点城市住宅房地产基金

    1.契约型基金的应用及局限

    2.为实现资金方的现金流管理,能否在基金合同里约定收益预分配以及分配部分或全部投资本金?

    3.有限合伙能否作为拿地及开发房地产的主体?

    4.本项目中合伙企业是否属于基金并应予备案?

    5.SPV股+债的投资方式是否违反4号文?

    6.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设立的SPV能否以股+债的方式投资项目公司?

    7.SPV是否需要房地产开房资质?

    8.预分红、强制分红机制的运用

   案例四:另类房地产信托/基金

    1.混合型信托的法律适用问题

    2.财产权信托与资金信托杠杆比例的合规性

    3.17家有限合伙型SPV是否属于基金且应予备案

    4.“收益互换“的交易安排及法律性质

  5.有限合伙份额作为信托财产的交付问题

    6.国有性质有限合伙份额的流转

   案例五:收益互换在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中的运用

    1.收益互换合约签署时的法律状态

    2.收益互换结束时的法律状态

    3.三类股东投资拟IPO企业的限制

    4.契约型基金等非股权类投资基金作为股权项目投资者无法备案问题

    5.穿透披露问题

    6.股东贷款、收益互换影响X公司资产及负债

    7.税收问题

    8.关联交易问题

   (七)、私募基金常见违规违法情形案例解析

    1.基金业协会对异常机构的处理及应对

    2.私募基金募集中常见违法违规情形及案例解析

    3.私募基金投资管理中常见违法违规情形及案例解析

    4.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合同诈骗

四、培训师资

此系列课程拟邀请国家有关部委相关部门、相关机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业内资深专家,大学教授,知名私募基金企业高管、律师,一线人员等组成教育培训小组。 

五、费用及报名方式

培训费每人3800元(含两天中餐200元),住宿、交通费用自理,住宿可以让会务组代安排;参加者请将报名回执表见(附件)填完后邮件或传真至会务处,会务处将根据报名回执寄发报到通知,告知具体乘车路线等事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品   高明

电  话:010-85094847      传  真:010-85094846

手  机:18610057784

http://kjxh.mofcom.gov.cn/

E-mail:zulinvip@163.com   

 

资管新规落地后私募基金的业务合规及产品设计实务精讲班--上海12月11-13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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