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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跨境贸易高质量发展财税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文章来源: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商会学字[2020]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等重要讲话精神,千方百计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动我国跨境贸易高质量发展,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在国内国际形势复杂严峻的背景之下,进一步提高中国企业“一带一路”外派财税人员的综合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外派人员的财税知识、监管和风险管控能力,加快企业国际财税专业人员的培养,为企业提供更多高素质专业人才,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将举办“跨境贸易高质量发展财税高级研修班”。该研修班由全建企联(北京)咨询有限公司承办。通过学习考核的学员,我学会将颁发结业证书。

一、培训对象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国家级经开区、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试区、对外经贸合作区、边境经济合作区、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地方国资委及其监管企业、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基金、外贸企业、跨境电商、物流等行业财务、税务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专家讲解、案例分析、互动答疑、交流研讨)

本次培训聚焦“一带一路”国际经济交流合作中涉及的财税与风险管理、海外并购与投融资管理、跨文化沟通与人才培养等问题,拓宽外派财税人员的国际化视野,提高在复杂的国际商业环境下进行财务管理决策的能力。

专题一:“走出去”企业的税收风险与税务筹划

专题二:BEPS行动计划——全球化商业模式下的价值创造与税收

专题三:国际税务管理的数字化转型创新之路

专题四:自贸试验区财经制度创新

专题五:跨境电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8月21—23日,21日(周五)报到。

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师资力量

拟邀请国家有关部委相关部门、相关机构、高等院校、企业专家授课。

五、培训费用标准 

1.会议费。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收取3800元会议费(含听课费、场地费、讲义费、中午餐费、结业证书等)。

2.住宿费。培训班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自理。

3.发票开具。培训费增值税发票由全建企联开具,发票于报到时领取。住宿费用发票由培训地点分别开具。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保晶     

联系电话:13520128388   010-61502250

E-mail:13520128388@163.com  

七、其他事项

1.应疫情期间本期培训班名额有限,计划名额为50人。

2.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参训学员请务必不得带家属随行。

3.报名后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请提前3天以电话方式告知。

4.请学员自行前往报到地点。

5.如遇疫情原因不能正常开班,会将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跨境贸易高质量发展财税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表.doc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

                           2020年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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